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省水利厅工作要求,推动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局各部门、党支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学习《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奋力开创灌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全局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一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学习教育

  1.学习研究部署。在局党委会组织学习《条例》及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关决策部署,结合 我局实际研究具体的落实意见(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2.开展专题学习。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习,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各支部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开展集中研讨交流至少4次,支部书记要带头讲1次党课。(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3.纳入教育培训。邀请专家作《条例》专题授课辅导;将《条例》作为党员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做到党员干部全覆盖;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拓展《条例》学习教育阵地。(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4.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利用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 干部警示录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 案例,要特别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纪律教育力度,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二)深入开展活动

  1.领导带头宣讲。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所在党支部和 部门进行《条例》宣讲1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分别从《条例》内容解读和监督执纪运用两个不同维度,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宣讲1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2.开展评比和竞赛活动。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 1 次《条例》专题知识竞赛和微党课、微团课展演,拟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浓厚学习宣传《条例》的氛围;组织开展学习《条例》心得体会征文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局官网开辟专栏进行对外展示。(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团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3.加强舆论宣传。将学习宣传《条例》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横幅标语等载体进行宣传;积极向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官网、江西机关党建、省水利厅官网等媒体投送宣传稿件。(牵头部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三)加强成果运用

  1.严格精准执纪。局纪委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依 据《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精准执纪。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2.发挥职能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持续强化履职效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将学习《条例》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3.加强考核检查。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和纪检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各部门、党支部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站位、统筹安排,把宣传贯彻《条例》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

  (二)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局纪委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对学习宣传贯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甚至敷衍了事的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三)注重学用结合,强化思想引领。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坚持学在前、学在先,先学先懂,真学真懂,及时总结好经验做法,并上报学习宣传贯彻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