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大事记

  △9月27日,《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在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11月28日,中国大江网对《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的出台与实施进行了专题报道。
  △12月1日,《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为单个水利工程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赣抚平原灌区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灌区的建设与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进一步推进灌区依法治水、开创灌区水利事业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