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大事记

  △ 2 月 15 日至 4 月 10 日,按照中央、省委和水利厅党组关于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的部署,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在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厅“三讲办”和厅巡视组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在我局老同志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参与和支持下,经过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基本达到了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要求。

  △ 4 月 11 日,省人民政府赣府字( 2000 ) 34 号《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省水利厅编制的并经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委会研究修订的《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改革实施方案》。

  △ 7 月 18 日,水利部水农( 2000 ) 293 号文《关于开展大型灌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本灌区列为全国二十个大型灌区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 7 - 8 月间,灌区范围内连续四十多天未降雨,为本灌区自 1991 年以来最严重的旱情。由于预测、准备工作做的早,并与洪门电厂共同协商制定详细的供水(发电)计划,且在全灌区内采取轮灌措施,从而确保了晚稻栽插率达到 100 %。据测算,减少旱灾损失 1.58 亿元。

  △ 11 月 8 日,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赣价费字( 2000 ) 96 号《关于调整赣抚平原水利工程工业、城镇生活、发电及农业供水价格的批复》。批复称,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指导意见的通知》(特急计价格 <2000>1702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 2000 ) 34 号《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参照部分省市灌区现行供水水价,经省价格认证中心对赣抚平原水利工程水价调整方案认证,现结合赣抚平原灌区的实际,经研究同意,将赣抚平原水利工程供工业、城镇生活、发电用水的价格调整如下:

  1 .工业用水:每吨由原 0.10 元调整为 0.15 元;

  2 .城镇生活用水:每吨由原 0.06 元调整为 0.10 元;

  3 .发电用水:每度由原 0.025 元调整为 0.043 元;

  4 .农业用水价格目前仍按 1991 年省政府 5 号令执行。农业水价的调整,待国家计委、水利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报国务院审批后另行下达。

  以上价格调整自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 11 月 29 日,省计委、省水利厅赣计农字( 2000 ) 15 号《关于下达 2000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增效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称,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关于下达 2000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增效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现转达你据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及配套投资 100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 500 万元,地方配套资金 500 万元。

  △ 12 月 14 日,灌区第一家农民用水户协会(亦为全省第一家)即四干新五斗渠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南昌现麻丘镇高胡村挂牌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灌区农民从此有了自己具有法人资格的专门从事水利工作的管水组织,标志着我省灌区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新的一步。

  △ 12 月 23 日,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建成 40 周年庆典大会在南昌市江水大厦隆重举行。省委常委、省委农工委书记彭昆生,副省长、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孙用和,原省人大副主任、原灌区管委会主任委员张逢雨及水利部司局领导冯广志、周学文、高军、刘润堂、顾宇平,省直单位有关领导罗光启、徐俊如、刘政民、朱来友、杨丕龙等应邀出席。应邀出席并到会祝贺的还有:灌区管委会成员和灌区各级管理单位,中国灌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省水利厅机关、厅直各单位,全省各设区市水电局、各兄弟灌区的领导。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克昭同志汇报了灌区工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政民就灌区的改革与发展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省长、灌区管委会主任委员孙用和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孙用和同志在讲话中首先对为灌区建设管理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各级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工人表示节日的祝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对灌区的历史性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对灌区今后的改革发展提出了要求、希望。水利部办公厅等 20 多个单位发来贺信、贺电。庆典大会由灌区管委会副主任委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来友同志主持。

  △ 12 月 23 - 24 日,由本局承办的“中国灌区协会常务理事会和面向二十一世纪灌区改革论坛”在南昌市江水大厦举行。会议分别由水利部农水司司长兼中国灌区协会会长冯广志和中国灌区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顾宇平主持。副秘书长年立新、张汉松,江西省水利厅副厅长杨丕龙及灌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